2011年4月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发布了《2011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旅游绿皮书No.10》)。
《旅游绿皮书》中《旅游规划中的目的地形象策划及其应用》一文的撰稿人金准博士指出,旅游规划历来是我国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模式的重要一环, 各地在编制旅游规划时,又都非常重视旅游形象的策划。梳理近年来我国代表性的旅游目的地规划,其旅游形象千姿百态,各有不同。例如在《长株潭“3+5”城市群旅游发展规划》中,将形象定位为“芙蓉国里尽朝晖”,《江苏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将形象定位为“梦江苏情与水的中国文化之乡”,阜新市将自己定位为《中国工业遗产旅游城》,西安市则在旅游规划中定位为“中华五千年,寻根在西安”。这些定位的特点,首先是在理念上与规划战略发展思路密不可分,其次在形式上,有“单定位”、“多定位”、“备选定位”等数种,在形象策划的出发点上,有基于产品描述的,有基于面向市场的,还有更为综合的定位。旅游形象总是与城市形象密不可分,诸如“浪漫之都 时尚大连”、“渤海明珠 活力天津”等旅游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城市形象。
考察旅游规划中目的地形象策划在实际营销工作中的应用情况,有约20%的目的地在其旅游局官方网站上使用规划中所设计的旅游形象,57%的目的地在营销工作中曾经使用过规划中所设计的旅游形象,目的地形象策划的使用程度较高。但目的地规划是中长期规划,而实际工作中的旅游形象宣传相对变动较快,这导致有30%以上的目的地不再使用规划中所设计的旅游形象。考量这些形象的营销传播效率,由于旅游形象策划是旅游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主导型的地方旅游业发展模式中就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主要由政府推动的旅游营销工作中,一般贯彻得比较好。目前我国的旅游市场,自主意识并未完全觉醒,受自上而下的营销推动较大,因此政府大投入的营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从这个层面来看,政府的规划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其应该起到的作用。
总的来说,旅游形象策划作为旅游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较为重视的一个规划环节,也是在实际操作中使用比率较高,传播效应较好的部分,是我国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展现优势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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