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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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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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摊贩纷争不断 景区秩序混乱暴露管理缺失
发布日期:2011/5/10 10:31:06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广西灵川县古东瀑布景区近日发生游客与摊贩冲突,一名围观孕妇被推倒后身亡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旅游高峰即将到来,旅游安全备受关注。景区该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证景区和游客安全?游客怎样才能做到文明出游?当消费纠纷发生后,游客与商场、摊贩间该如何理性处理?

    游客摊贩起冲突,围观孕妇倒地身亡

    4月10日是星期天,灵川县古东瀑布景区游人如织。下午3时30分,游客刘某等人在景区门口与兜售草莓的摊贩发生了争执。“开始只是争吵,后来就打起来了。”目击者秦女士是在景区卖草莓的古东村村民,当她赶过去劝架时,发现已经有3个月身孕的村民王某被游客推倒在地。因为王某怀有身孕,大家不敢轻易对她实施紧急救护,景区工作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求助。

    王某后被送往医院急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情绪激动的村民闻讯赶到景区,要求严惩打人游客刘某,由于见不到当事人,他们搬来石块封堵景区道路,不准正在景区游玩的800多名游客离开景区。

    桂林市政府通报称,“孕妇倒地死亡事件”现已基本得到妥善处理,相关赔偿处置工作正在进行,古东瀑布景区已恢复正常营业。

    游客摊贩何以纠纷不断?

    事实上,游客与摊贩之间因消费纠纷引发冲突近年来时有发生。2009年国庆黄金周,因一块价值10元的仿玉手镯,重庆游客骆某在湖南凤凰古城与摊贩发生纠纷,遭到拳打脚踢,两根肋骨被打断。而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海南省海口市的一些农贸市场,卖水果的摊点缺斤短两的情况十分严重,每当有游客讨说法时,摊贩们便一哄而上,辩称这是“海南八两秤”的计量方法造成的,游客与摊贩间的纠纷时有发生。

   “流动摊贩在景区附近,尾随游客兜售各种商品在全国都很普遍,由于产品质量、缺斤短两等问题,游客与景区摊贩常常发生纠纷。”广西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陈园月表示,景区流动摊贩的管理,对于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来说是一大难题。

    广西大学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杨永德教授表示,流动摊贩长期困扰我国景区旅游秩序的背后,是景区开发忽略所在地原有居民的权益和发展诉求,旅游景点被一些公司承包后,景区附近的居民无法通过景区获得收益,大多成为流动摊贩在景区周围兜售土特产、小商品等,无证经营现象严重,一旦游客与摊贩发生纠纷,常常引起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威胁旅游秩序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加强景区整治管理 出游讲究安全文明

    “孕妇倒地死亡事件”发生后,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开始着手对全市范围内各景区的旅游秩序,特别是流动摊贩的管理进行专题研究,并计划在“五一”前联合公安、工商、物价、城管等部门对景区无证摊贩进行专项整顿,优化旅游服务环境。

    杨永德建议,政府部门在开发旅游景区时,应充分考虑景区周围原有居民的权益,创新管理方式,让他们以土地等资源入股的方式参与景区合法开发经营,并引入村民自治等方式加强景区摊贩管理,对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行为的摊贩实行“零容忍”,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保障景区、居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游客要做到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理性维权。”陈园月表示,有的游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遭遇缺斤短两后,常常自行与摊贩交涉,往往因沟通不畅引发冲突。外出旅游时,游客应尽量到正规商场购买商品,并索要相关票据,一旦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寻求通过导游解决消费纠纷,每个景区都有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设置的投诉处理机构,还可以通过这些机构和渠道“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