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散客
团队
地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我想去:  天数:  线路类型:   
案例分析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过度维权伤及旅游业 过度维权损失游客须承担
发布日期:2013/3/13 13:25:45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出旅游人数的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旅游投诉也屡见不鲜。在我们为消费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感到欣慰的同时,不少旅行社也大倒苦水,称由于部分消费者在维权中太过敏感,甚至出现过激行为,导致“过度”维权事件频发。业界呼吁,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侵权时,维权一定要理性,采取极端方式“过度”维权,也可能违法。

  案例1


  游客报团后签证批不下 签证费要旅行社“买单”

  今年2月份,游客陈先生及家人在广州某旅行社报名欧洲游签注。合同中,旅行社写明了游客如果因自身原因被拒签,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陈先生表示认可并签了字,交纳了签证费和手续费近3000元,并预交了3000元团费。几天后,旅行社通知陈先生的签证申请未获批准。陈先生要求旅行社将签证费以及预交团费全部退还。旅行社方面却坚持合同,称只能退还未发生的团费3000元,双方起了争执。

  专家:在执行合同中,旅行社整个操作过程并无不妥,陈先生被拒签和旅行社并无关系。按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其他自身原因被拒签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案例2


  遇大雨不尽兴集体“罢游”

  去年11月,广州某旅行社组织20名游客观光庐山旅游景点,期间遭遇大雨,导致游客不能尽情观赏庐山全貌,此外,该旅行社派来接应的大巴因路况欠佳出现了一个小时的延误,于是,该团多名游客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集体“罢游”,并要求在宾馆延住一晚。

  专家: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由于不可抗拒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游客在维权时应防止类似于过激行为,应该通过事后与旅行社协调解决。

  案例3


  大巴迟到旅客拒绝登车

  周先生于去年12月随广州一旅行社参加澳门一天游,出发时旅行社通知是晚上8时半从珠海准时回程,但一直等到晚上约10时,旅游车才抵达汇合地点。期间,周以及其他团友多次向导游询问原因,但导游都含糊其辞。周先生等人一度拒绝登车返回广州,折腾至深夜才返回广州的他第二天将该旅行社投诉到政府热线。

  专家:在协商处理中,该旅行社后来表示当天8时左右旅游车从珠海拱北地下停车场向旅客上车点开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因而耽误了8时半回程的约定。而旅游合同上规定“在旅游中,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时间安排的,不承担责任”。但由于该旅行社未及时和游客沟通,被责令向周先生道歉。

  旅行社:过度维权会伤及旅游业

  对于游客的“过度”维权行为,旅行社也表示无奈。“我们支持游客维权,但一定要适度。对旅行社来说,如果自己并无过错,不妨挺起腰杆对簿公堂,用法律途径,公正地解决问题。”广州一知名旅行社相关负责人称。

  因此,业界呼吁,随着中国旅游业不断发展壮大,也使旅游观念、法规准则、游客素质不断完善提升,各地出行高峰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投诉和摩擦,这是观念与现实的更迭碰撞。在侵权、维权的彼此较量中,中国旅游业才能一步步走向成熟。“过度”维权是一把双刃剑,把握不好“度”伤及的不仅是游客自身,更会伤害中国的旅游业。

  监管部门:过度维权损失游客须承担

  每年出行高峰以及3.15期间,旅游投诉争议频现,针对各种维权投诉问题,广东旅游质监所负责人建议,消费者者在旅游过程中,与导游等旅游服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纠纷时,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否则由此扩大损失,旅游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是在如今的旅游投诉中,“过度”维权形式花样百出,常见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如:谩骂有关责任人或与旅游者直接联系的导游、领队甚至对其围攻、撕扯、推搡等;损坏公共财物,如对机场座椅肆意踩踏等;占用旅游设施和公共财物。

  广东旅游质监所负责人特别提醒游客,在旅游消费过程中,切勿动辄采用“拒绝登机”、“强行脱团”等极端措施,否则,不但可能维权失败,而且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也要由“过度”维权的游客承担。

  链接


  18元一日游别期待太高

  中山一日游18元,香港一日游38元,街边派发的传单中,类似低价出行的广告吸引了市民的关注。但就交了这么点钱,真能尽兴出游吗?家住越秀区的王小姐日前投诉,其报名参加某知名旅行社近期推出的38元香港一日游,旅行社承诺包去程大巴、一个午餐和景点游览。按行程,上午11时游客到达香港,午饭后大约是下午1时,整个行程预计在晚上7时结束。但短短几个个小时内,游客必须进3个购物点,每个购物点约半个小时,去掉路上的时间,实际游览时间不到两个小时,而所谓的景点都是不用门票的公众场所。

  对此,专家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一分价钱一分货,游客切莫被低廉的价格和一些令人心动的承诺所吸引。到底多少钱才能出行,游客在出发前还是要和旅行社白纸黑字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