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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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旅”新时期 我们期待什么样的旅游?
发布日期:2013/10/8 14:10:50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10月1日,我国《旅游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的首个长假,旅游市场发生了什么变化?法律规定“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规定执行如何?记者走访了北京、四川、云南等地的景点和旅行社。

  团费不同程度上涨,热门线路团队游降温

  记者走访发现,《旅游法》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使各地旅行社的团费出现了不同程度上涨。

  5日晚,记者来到成都锦江区梓潼桥正街瑞思特酒店大堂,询问旅游价格。一位年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都江堰青城山旅游,是散客拼团,青旅的,350元。“旅游法实施后,团费都涨价了。没涨之前是220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团费涨了,是因为导游从游客购物中的提成没了。“以前导游会推荐街子古镇、放水大典表演等,这些要花费170元。相比上涨的团费,游客还是省了。”

  6日下午,在云南石林景区,导游张艳坦言:“昆大丽(昆明、大理、丽江)这条线走下来,以往最高就2000多元,现在要4000元左右,参团的游客当然就少了,这个假期就带了这一个团,过去不可能这么闲。”

  据了解,在很多线路上,旅行社经历了团费上涨、短期内客流下降的阵痛。日程相同的韩国游,过去只需3000元左右,今年“十一”需要5000元以上;港澳游,原需2000元,现在需要4000元至5000元;泰国游,过去3000元,现在翻了一番。

  北京春秋旅行社总经理杨洋介绍说,一些热门线路在《旅游法》实施后,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甚至是成倍上涨。同时一些过去较冷门,比较少购物、自费项目的旅游线路,价格基本保持不变,比如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线路。这导致一些冷门线路,由于价格稳定,性价比提升,游客数量较多增长。

  “弃团自游”成为不少人出游的选择

  团费上涨,加之黄金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对于部分游客来说,“弃团自游”成为这个长假出游的选择。从多地景区接待情况看,团队游客相较往年下降明显,而散客明显增加。

  据全国假日办分析,今年长假期间,自驾出游大幅增加,散客旅游渐成为主体。黄金周期间,新疆绝大多数景区散客接待量占总人数的70%—80%。而且,《旅游法》的实施使部分出境旅游产品价格理性回归,呈上升趋势,其中东南亚市场上升二至四成,赴台游市场上升约三成,韩国游上升约四成。

  受此影响,各大旅行社已开始积极应对,对线路产品进行了重新设计,推出“机票+酒店”或“机票+酒店+部分游览”的组合型自由行产品,以优惠的价格和灵活的行程吸引游客,开拓自由行和半自由行产品市场。

  多数旅行社严格执行新法,游客反倒觉得购物不便

  《旅游法》规范旅游市场的新规“十一”期间落实得如何呢?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十一”期间,大多正规旅行社都按照旅游法规定,安排了全程无购物、无自费项目的行程。 

  6日晚,记者在成都锦江剧场院内采访了刚刚参加零客拼团的游客吴华刚和李雯霏。“消费的确是明明白白了。”吴华刚说,报团时,销售人员很明确地告知了游客收费情况。

  然而一些游客还是感受到了导游的“诱导”。“导游虽然不明劝了,其实她还是想让我们去看表演、去购物。”李雯霏说。

  面对全程无购物、无自费项目的新规,部分游客提出的购物需求也让旅行社纠结。

  《旅游法》规定了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也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但最近几天,我知道的一些旅行社和导游执行起来就比较死板,一刀切了,其实很多游客还是有购物需求。如何在保证行程品质的前提下,让游客也能买到如意的旅游纪念品,还得再想想平衡点。”昆明导游梅丽说。

    “十一”长假落下帷幕,这既是第15个年头的黄金周,也是《旅游法》实施后的黄金周“首秀”,期间人们出游热情持续高涨,而景区、道路“添堵”的不悦依然挥之不去。进入“依法治旅”新时期,我们到底期待什么样的旅游?

    期待旅游能够真正“实至名归”。旅游本是人们通过观光休闲以愉身悦情,可节假日“见车不见路,见人不见景”的打仗式体验已经偏离了旅游的感受和意义。当前患有门票依赖症的景区票价一路飙高,游客动辄花几百甚至上千元进入超载的景区,所获得的实际旅游时间和旅游空间严重缩水,旅游性价比不断降低。

    既然《旅游法》对景区票价、游客数量控制等方面作出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和景区就应该将其落到实处,切实优化旅游环境,还景于民。

    期待旅游能够更加有尊严。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权益理应受保护。受制于《旅游法》,这个黄金周“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潜规则被大大削弱,可曝光的一日游随意改变行程和增加自费项目,香格里拉导游和旅游执法人员的“暴力”言行说明,尊重旅游者尚未深入旅游从业者的内心。为此,既要改变旅游经营中畸形的利益分配机制,更要全面提升旅游从业者的职业素养。

    旅游的尊严还来自游客自身的文明。垃圾随手丢、古长城随意攀爬、乱涂乱刻等行为在景区依然不新鲜。《旅游法》实施后,文明旅游从大处说是守法,其实更能体现的是个人对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的爱护,对自己形象的尊重。

    期待旅游能够更加从容。随着人们的旅游需求由偶尔转为平常,享有自主的休假权利成为人们从容旅游的必要条件,也才能实现人生中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如今网络加速,火车提速,“到达”已变得更加容易,因此健全且能够得到落实的休假体系便成为众盼。

    《旅游法》给我国旅游业发展带上了“紧箍咒”。人们期待,通过法律的实施和有力执行,能够实现“更多的国民旅游,更高的品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