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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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守护“夕阳红”,各地文旅部门出实招
发布日期:2022/10/31 10:45:28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2022年4月,中央政法委等12个单位组成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启动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摸排问题隐患,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随着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各方面成效逐步显现。

1、拳整治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行业动员部署,建立统筹机制,推动各地迅速出击、重拳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办理的养老诈骗案件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以赠送一定礼品骗取老年人信任,以“不合理低价游”诱导老年人参团,安排自费旅游项目、指定购物商店强制消费;二是企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组团形式,招揽老年游客,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三是导游与购物场所相互勾结,以不合理高价销售产品,强制老年人消费;四是企业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理财”等。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谋划和指导全省行动。同时,注重点线结合,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主线,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涉老年人旅游专项执法检查”“中秋、国庆假日期间专项执法检查”等7个专项行动,推动打击整治涉养老诈骗执法工作常态化。

各地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还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起到了较大震慑作用。

江西省景德镇市大巴司机林某在没有旅行社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委托陈某通过微信群招徕52名老年游客参加“近郊一日游”,被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及时制止,陈某将所收取的团费全部退给了游客,并受到行政处罚。

广东省汕尾市魏某通过微信“健康快乐群”以188元的低价招徕旅游者参加旅游团,其中大部分为老年游客,实质是以低价诱骗老年人在旅游目的地购物。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责令魏某主动联系购物店退还老年人购物钱款,共为老人追回经济损失68000元。

河南省鹤壁市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养老养生为旗号,以发展会员为目的,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招徕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查明情况后,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查处的文化和旅游领域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案例还有很多,其中大多是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通过“不合理低价游”或打着艺术品经营的幌子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或向老年人推销高价保健品、奢侈品等。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老年群众,要认真甄别旅游组织者的资质,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不盲目追求便宜;要签订正式旅游合同;要树立防范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的话,不给违法违规者可乘之机。

 

2、摸排梳理 深挖一批问题线索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聚焦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并联合、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多措并举倾力守护“夕阳红”。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一方面开展“回头看”,研判问题隐患重点领域;另一方面开展“向前看”,对突出问题隐患重点摸排。在“回头看”方面,梳理近5年侵害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件,分析研判本省执法检查重点领域,经梳理发现的涉老年人权益案例主要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等。在“向前看”方面,部署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摸排问题隐患,主要涉及“会员制旅游业务”“低价一日游”等。

今年5月,山西省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摸排中发现,位于大同市平城区的某旅行社分公司,在没有具体发团时间、旅游线路的情况下,提前收取预付款销售旅游产品,且该产品客户多为老年人,存在涉养老诈骗问题风险,随即第一时间实地调查,对其财务情况、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对近期已发团、未发团人员名单进行核对,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根据检查情况,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并将该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山东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社区屏幕等平台开展宣传,发动群众及时提供举报线索。同时,各级执法人员对照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重大案件跟踪督办、普通案件及时办结、超管辖范围线索及时反馈,挂图作业、对账销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山东的一家公司,采取积分返还等方式宣传组织“免费旅游”“低价旅游”,并涉嫌通过宣传推荐投资型养老产品吸收社会资金,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获得线索后,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属地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处置,公安、金融、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分公司进行了多次联合执法。经过持续努力,联合执法取得积极成效,查清了相关违法违规事实,该公司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3、强化宣传 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持续加大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揭批不法分子伎俩,在提升老年人防范风险意识能力、助力形成全民反诈氛围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专项行动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畅通举报渠道,宣传发动群众通过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提供举报线索,集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维护老年人权益主题宣传,推动专项行动普法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通过公布指导案例、印发宣传册、发布电子海报、制作动漫宣传片等方式,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揭露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的“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在旅行社、景区、娱乐场所、网吧、星级饭店、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宣传标语、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单、KTV开机画面、普法短视频等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截至目前,全省文化和旅游部门发放纸质宣传册68964份、悬挂宣传标语3300条、在网络媒体发布原创宣传稿件115条,覆盖人群达75.078万人次。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开展宣教工作。行动期间,西藏组织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并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向进藏游客发送防范养老诈骗提示信息。4月下旬至7月底,共发送防范诈骗和低价旅游陷阱短信70余万条,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8200册(张),制作悬挂横幅120余张,LED播放230余次(条),新闻报道6次,宣讲防诈骗知识2200余次。

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督促指导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泛开展养老反诈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景点普法宣传,面向群众和老年人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折页、张贴海报等。同时,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防范养老诈骗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解,揭露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的“套路”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