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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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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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大滞留事件频发:已经到了必须拿出系统性解决预案的时刻了!
发布日期:2022/11/15 12:21:46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国内多个旅游目的地都发生过游客大滞留事件。每一次都引发巨大的关注、争议乃至舆情事件。有温暖的,也有生硬的,有聚焦施策的,也有浮于表面的。

在疫情常态化或者疫情结束前,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旅游目的地还想继续推动或者延续旅游业发展,就必须认真思考:一旦遭遇突发疫情造成大规模旅客滞留,该怎么办?针对因疫情导致的游客大规模滞留事件,能否不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能否从上到下形成一套系统的解决预案设计?

这一问题必须尽早得到正视并给出系统性解决预案,而且还可以作为本轮疫情的一个经验性“遗产”。毕竟,即使新冠疫情结束后,也难保不会发生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游客大规模较长时间滞留事件。

明确旅客滞留应急方案,是旅游预期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游客角度来说,出游信心很重要,当游客不断在行程中受阻、受惊、受损,还有多少人敢于出门旅游?

可以看出,由于缺乏应对此类问题的规范化预案,大多数城市在遇到这一问题时都是采取临时性措施,而且往往一变再变,很容易造成混乱、误解、纷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也严重影响了人们跨区域旅游的信心。

事实是,不少民众的休闲旅游需求一直在,毕竟已经憋了三年,而且谁能告诉他们到底什么时间节点可以结束。而且从旅游主管部门确实可以一刀切叫停跟团游,但是散客是控制不了的。在疫情特殊时期,散客的出游风险甚至比团队游客大得多。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如果还想促进旅游业恢复或者发展,面对可能因疫情导致的游客大滞留事件,旅游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目的地必须提前做好系统性的解决预案。这也有利于解决人们对滞留的担心和恐惧。而人们之所以会担心,是因为不知道一旦被滞留,自己会面临怎样的出境,会遭到怎样的对待。

反之,如果游客在出行之前,就能对旅游途中可能发生的滞留问题有所预期,清楚地知道一旦发生滞留,目的地城市将会如何处理、会提供什么帮助,自己将面临什么、承担什么,可能在遭遇滞留后就不会那么慌张,一定程度上也会减少通过在舆论场弄出各种“动静”获得关注关心以解决问题。

如何明确这种预期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台专门的“突发疫情造成大规模旅客滞留应急预案”。现有的预案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各有各的问题。

一类是旅游行业自己发的,主要是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比如,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曾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在各省文旅厅以及一些市、县的文旅部门也制定有本地的预案。

但这些预案在处理大规模旅客滞留问题上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只适用于旅行社团体游客。由于行业管理权限问题,这些预案只能对突发事件中旅行社的处置作出规定。而在大规模旅客滞留中,团队游客的占比很有限,甚至很少。对于大多数自由行游客该怎么办,这些预案没法给出回答。

还有一类,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虽然协调了旅游活动所涉及的多个部门,但由于“旅游突发事件”的涵盖范围较广,而且此类预案往往出台时间较早,疫情类事件在其中所占比例很小,预案主要针对的还是安全生产类的突发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有很少数近两年内制定或修订的、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初步将旅客滞留问题纳入进来了。比如,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印发的《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印发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政府2022年7月底印发的《西安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这些预案中都将旅客滞留作为旅游突发事件的一种类型列入其中,并根据滞留人数和程度作了分类。然而,这些预案虽然已经考虑到旅游滞留问题,但并没有对此作出十分明晰的专门性规定,而是跟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处置放在一起,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表述。

比如,针对滞后游客最关心的食宿问题,只说了一句“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至于是哪些有关部门、怎样安排好,依然语焉不详,难以让游客放心。同时,虽然这是一份市政府发布的文件,但在这一大段里几乎只说了文旅部门的任务,其他部门在旅游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中究竟要做什么,依然不明确。

从张家界到三亚,每个曾遭遇大规模旅客滞留的城市都在当时竭尽全力推出了一系列安抚游客、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些做法不应该应付完一次危机就束之高阁,而是应该进一步琢磨、探索,形成可复制的经验,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旅游主管部门也需要拿出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积极投身其中。

一是谁应制定。重点旅游城市必须制定,其他城市建议制定。其实,制定游客滞留应急预案是对城市形象的有力提升,显示出目的地城市对于游客的重视,以及对突发事件有预判和处置的能力。这都有助于提升游客的安全感,帮助游客作出出行决策,甚至让一些原本不那么热门的旅游城市“弯道超车”,成为游客的选择。

二是由谁制定。游客滞留相关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应由各级人民政府来制定出台预案,不能只靠文旅部门,否则又会陷入只管团队、不管个人的局面。当然,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可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对各地预案的制定提出原则性要求。

三是预案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现有的各类应急预案基本都是从部门职责分工出发,去梳理各种措施。但游客滞留涉及的各类问题非常细致,而且极容易在社交媒体上发酵,因此建议游客滞留的专门预案应转换角度,从游客需求出发,对滞留时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明确在这一问题上职能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并尽可能将各种处置措施明确细化。

1)游客安置问题。区分疫情爆发时处在不同空间区域的游客的安置方案,比如在酒店、机场、火车站、景区、商场、医院等不同场景下,如遭遇突发封闭管理,如何转运,已经退房的游客安置到什么类型的酒店,等等。

2)食宿价格问题。这是游客最为关心的问题,应尽可能明确相应的标准,并固定下来形成规则。比如,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费,什么情况下是半价,半价是按照原价还是入住价格,滞留时间超过一定期限是否能进一步优惠,封闭期间能否调整酒店,遇到价格问题如何投诉,等等。这些规则可以明文规定下来,让游客在出发前就有相应的预期,这就能够解决很多的纠纷。

3)旅游行程问题。应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恢复行程,明确相应的退订规则。

4)返程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对返程方式、费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三亚本轮就尝试探索一些针对性举措,可以在本轮进行检验后,供全国其他地方吸收参考采纳。

5)就医等特殊需求问题。对滞留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特殊需求明确相应的响应举措,尤其关注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可能面临的特殊困难,甚至心理疏导干预等都要在预案中应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