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就送一日游,真的会有这种好事吗?在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第四批指导案例中,就有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的一起“购物送旅游”案件。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反映灌南县“家福华国旅”存在低价游宣传情况。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核查,发现印有“持购买保健品发票3000元(可叠加)凭票至本社加10元赠送白马湖一日游(加送30个高邮红心咸鸭蛋)”的宣传单页30份,店内货架上有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品。3月18日,执法人员对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在2020年10月11日招徕过游客(灌南到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保健品,自行开展购保健品送一日游活动,具体为购买如皋玉米糁、羊奶粉等保健食品金额达到3000元,可凭票再加10元赠送淮安白马湖金秋赏菊一日游,其宣传单页放置在镇江市家福华国际旅行社灌南营业部内。此活动开展以来,共成团1次,人数为50人。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道勇表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冲击了正规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对旅行社、景区、酒店、导游、游客的利益都有损害。“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可以持续、加大力度做下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印伟表示,“购物送旅游”现象对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其原因在于一部分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只重价格,而非品质。根治这种现象,需要统筹“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游客自觉”四种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维治理框架,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持续培育诚信的旅游市场秩序和理性的旅游消费者。

      连云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连云港主要采取“3+3+3”工作措施,重点整治三种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靶向执法检查、加强网络巡查、“两地”同步清查三种整治举措,建立完善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检查场所全覆盖、加强执法协作三项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该负责人提示广大游客,报团出游,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报名,签订正规旅游合同。

    比起南方四季如春的气候,北方就分明的多了,特别是冬季,雪景成了北方城市的一张地理名片,滑雪场更是为北方冬季的旅游注入亮点。然而近年来,滑雪场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也让慕名前去的游客心有余悸。据了解,目前北方部分滑雪场推出了4元滑雪险,但却遭冷落,鲜有人问津。

  以沈阳为例。沈阳有四大滑雪场,因滑雪属于高危运动,去年一年就发生了63起剐碰事故,购买保险也是对游客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滑雪场方面有的表示门票中含有保险,有的则称能提供大多意外保险,但并不强制购买。但具体是什么险种,却没有一家滑雪场的工作人员能说清楚。而据了解,消费者只需要在购票时,额外花上4元钱就能购买一份保险,但所谓滑雪门票中含的保险并不是意外伤害险,而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不同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因滑雪场管理不善、设施缺陷造成伤害事故,游客才能得到赔付。而游客滑雪过程中摔伤、被撞伤,或是发生意外滑雪场又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时,游客便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滑雪等运动的专门险种。以一款“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从事滑雪、跳伞、潜水、攀岩等活动,则需要按照相应比例加收保费,加收比例在30%—100%之间。

  一些保险业人士表示,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需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踏入炎热的7月,同学们陆续放暑假,与三五知己结伴出游,何等惬意。多数人在夏季出游的选择,都会倾向远离城市的喧嚣,抛开生活的压力,选择外出旅行,如阳光海岛游、深山避暑行、清凉漂流游等都是市民选择的热门线路。但是,夏季出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各地暴雨、高温、台风频频出现,专家提醒我们在旅游前,一定要关注天气预报,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最好不要前往景区,以免发生危险。

  海滩旅游 注意防暑防台风

  夏季到沙滩出游,气温较高,中暑极易发生,故防暑也是行程中最为重要的注意事项之一。首先尽量选择早出发,因为早晨相对凉爽,而中午12点到2点间,阳光最强时尽量不要下沙滩,应在阴凉处休息。除此之外,室内外和车内外的空气温差较大,容易发生感冒或肠胃不适等症状,应慎防空调病的发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7、8月份为沿海台风高发季节,在制定旅行计划时,一定要关注是否有台风生成。台风登陆时往往会带来暴雨、风暴潮等天气。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好,很容易造成只能呆在宾馆里望海兴叹的局面,无法尽情游玩。

  山区旅游 注意防暴雨雷电

  每年因登山或长城,遭遇暴雨雷电死亡的游客不少,这一点应该引起大家充分的重视。在强对流天气来临前,气象部门通常会提前发布暴雨、雷电预警,接收到这类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宁愿错过美景,也要确保自身安全。

  暴雨还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而造成山体塌方、道路中断,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而偏偏很多风景秀丽的景区都在山区,我们在前往地质灾害高发的山区时,最好掌握一些逃生自救常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

  漂流之旅 注意防风防溺水

  夏日漂流是游客喜欢的项目,在寻求刺激、享受快乐的同时,最好了解关于漂流的情况及安全须知。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绳。漂流时不得随意下水游泳,即使游泳兴趣高涨,也应该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建议穿平底鞋,不建议穿拖鞋、光脚或穿皮鞋,以及多备一套更换衣服。在风浪较大时,切不可贸然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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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统保示范项目将突出旅行社主导作用
发布日期:2010/9/21 9:53:08    信息来源:行游天下旅行社

    从项目投保、理赔、服务3方面加以完善 
    截至2010年9月10日,已有效投保的旅行社达9516家,投保率达46%

    前言:嘉善行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是嘉善地区目前唯一投保该项目的旅行社!

    经国家旅游局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动开展的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采用“1(1家保险经纪公司)+6(6家保险公司作为共保体)”服务模式,已经正式运转了9个月。在这段时间里,统保示范项目在减少旅行社与旅游者的纠纷,初步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增强旅行社风险意识,逐步积累旅行社业风险数据,提升旅行社业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家旅游局正为2011年统保示范项目做着积极准备。为进一步发挥旅行社自身在项目中的主导作用,9月17日,国家旅游局组织各地旅行社代表召开了2011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合同谈判会议。2010年度统保示范项目

    总体运行正常

    “项目总体运行情况是正常的,在各地旅行社的积极参与下,统保的规模日益扩大,项目的各项保障措施不断完善,理赔工作有序开展。”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司长张坚钟日前在向参加2011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合同谈判会议的旅行社代表通报统保示范项目运行情况时表示。

    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截至9月10日,已有效投保的旅行社达9516家,投保率达46%%。项目累计接报案4187起,其中旅游者人身伤害案件2724起,占65%%,非旅游者人身伤害案件(包括旅行社随团工作人员、财产损失、费用损失等)1463起,占35%%。目前,结案率为47.74%%,结案赔款345万元,保险公司预付赔款133万元,统保专项资金预付91万元,专项资金垫付345万元,总计915万元,未结案件估损金额约为1200万元。

    目前,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组成的各级联合工作小组逐步建立,全国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及山西、云南、青岛、武汉4个分中心已正式成立。同时,全国调处员队伍逐步壮大,由旅游、保险、法律、医学、语言学等近百名专家组成的示范项目专家顾问团队也初步形成。值得一提的是,在重大案件发生后,全国调处中心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启动预付、垫付程序,为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提供了保障。此外,为保障项目运转有章可循,专门制定了《调解处理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文件。据张坚钟介绍,由于示范项目是一个创新工程,打破了保险公司的传统运营模式,共保体成员公司积极协调内部资源,协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而作为这一项目的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在承担这个项目后,发挥其专业能力,为项目方案设计、宣传、运行做出了积极努力。

    上半年,国家旅游局向全国各级旅游部门、旅行社协会及7000余家旅行社的调查显示,对保险经纪公司的满意度在7.5分左右(满分为10分),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在7.4分左右。

    统保示范项目存在3方面问题

    国家旅游局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在积极推动统保示范项目的同时,也在认真查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完善。

    主要问题包括:在项目投保方面,宣传推广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宣传培训的内容还不能完全贴近旅行社的需求,有些内容让旅行社难以理解,从而影响了对统保产品的认识。

    在理赔方面,总体结案率还不高,中小案件的理赔效率还不够理想,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据了解,这与保险公司各地分公司对条款认识不到位、赔偿标准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调处中心分支机构覆盖率较低、调处员素质有待提高、索赔材料收集困难等因素有关。

    在服务方面,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在投保后续服务中,对旅行社的风险培训和风险管控等工作还做得不够。同时,统保示范项目400热线的服务人员及保险经纪公司市场推广人员对统保示范项目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旅游局在8月和9月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发放问卷等形式对2010年统保示范项目进行了动态评估,协同相关专家提出了2011年统保示范项目的优化方案,并征求了行业和专家的意见。张坚钟说,目前形成的2011年旅行社统保示范项目方案,考虑到了调研中了解到的各种情况和意见。

 

    明年统保项目将突出旅行社主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满足旅行社的需求,即将启动的2011年统保示范项目,将充分发挥旅行社在项目中的主导作用。”张坚钟透露,从2011年统保示范项目筹备工作开始,将逐步建立旅行社企业全面参与集中采购旅行社责任险的工作机制。

    张坚钟说,鉴于统保示范项目实施还不满1年,产品和机制尚不完善,为避免项目服务模式大幅调整影响正常运行,明年将继续保持“1+6”的服务模式。

    9月16日,由旅行社代表以及代表旅行社利益的法律顾问和专家组成的统保示范项目集中采购工作代表团,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集中采购议事规则》,并选出谈判代表。代表团由全国各地旅行社自下而上推荐产生,由旅行社代表(也可是代表其利益的法律顾问或专家)组成,代表全国旅行社的利益,反映旅行社的需求。代表团的构成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9月17日,旅行社代表团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了经纪服务合同的谈判,确定了《201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范本)。旅行社代表团对保险公司的采购会将于近期召开。